為進一步加強對新型墻材企業進行監管,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近日,鄢陵縣國土資源局根據許昌市政府整頓規范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工作聯席會議精神,對全系統關于加強新型墻材企業監管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該局要求要認真組織學習《河南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條例》的具體內容,并運用到今后的日常監管工作當中去;要抓緊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清查專項活動,發現新型墻材企業廠區內堆放黏土,摻加黏土制磚的行為要進行嚴肅查處,防止已關閉黏土磚瓦窯廠“死灰復燃”現象的發生,全面鞏固全縣多年來的黏土磚瓦窯廠整治成果。
為進一步強化責任,該局在認真分析本轄區內當前新型墻材企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制訂了切實有效的防范方案,嚴格按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對新型墻材企業的監管,指定主管領導分包、專人負責;對涉嫌摻加黏土生產的企業,包干到人,嚴防死守。如發現有非法占地、非法取土、破壞耕地等重大土地違法行為的,該局將組織人員直接查處;對在新型墻材企業的監管過程中,發現有案不查,壓案不查,知情不報的,局紀檢監察室將追究主管領導和分管責任人的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同時,對今后新型墻材企業的審批,要求上報的審批材料必須由主管領導簽署明確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并在行政大廳審批窗口完成審批。
標簽: 鄢陵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