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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工業化建筑評價標準》已于1月1日正式實施
自1月1日起,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歷時兩年多編制的國家標準《工業化建筑評價標準》正式實施。 該標準由總則、術語、基本規定、設計階段評價、建造過程評價、管理與效益評價6章組成,對“工業化建筑”、“預制率”、“裝配率”及“預制構件”等9個專業名詞進行了明確定義。記者注意到,過去說法不一的“預制率”有了更規范和準確的定義:工業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體結構和圍護結構中,預制構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對應構件混凝土總用量的體積比;過去沒有量化的“裝配率”問題也有了規范說法:工業化建筑中預制構件、建筑部品的數量(或面積)占同類構件或部品總數量(或面積)的比率。同時,該標準還明確了參評項目的預制率不應低于20%,裝配率不應低于50%。標準還規定,申請評價的工程項目應符合標準化設計、工廠化制作、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的基本特征。 專家認為,該標準對建筑設計、構件制作、施工裝配、室內裝修的一體化施工技術與組織管理進行了清晰的描述和界定,體現了設計、生產、運輸、吊裝、施工、裝修等環節的協同配合,這對加強工業化建筑項目的工程計劃、技術措施、質量控制、材料供應、崗位責任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編制組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組織編制標準的配套使用細則,及時總結使用情況和評價工作經驗,適時開展修訂完善,適當擴充適用范圍,涵蓋更多建筑及結構類型,更全面地界定工業化建筑的評價參數體系和分值,使整個評價體系更具先進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