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樂清
樂清結合“兩年行動”全面開展禁實限粘情況大檢查
為切實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號)和全國、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規范全市建筑市場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樂清市住建局于2014年12月開始實施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以下簡稱兩年行動)。 根據市住建局統一部署,樂清市節墻辦委派朱展高、林金武、王長勝、章尚順、馬永軍等五位同志,分別參加兩年行動的五個小組,借助兩年行動這一平臺,重點開展建筑工程使用新墻材及禁粘等工作情況的同步巡查監管。 在檢查過程中,除配合“兩年行動”檢查工作外,我辦參與人員還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宣傳力度,在各建筑工程工地粘貼宣傳畫,懸掛宣傳標語,贈送宣傳手冊等資料,組織施工人員座談會,使全市各大建設工程的建設、施工等單位充分了解了《方案》的內容及意義,認真履行《方案》的相關規定。二是核查工程使用墻材情況,重點檢查有無違規使用實心粘土磚、所使用的新墻材是否具備出廠票據、產品認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三是對在工地使用的新墻材產品的外觀尺寸、產品標識、抗壓強度等相關質量問題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至2015年11月,我辦共檢查建筑工地377個(次)。及時糾正個別單位擅自變更墻材品種、使用無標識墻材等行為,在檢查過程中,未發現使用粘土實心磚的現象。通過配合“兩年行動”檢查,使《浙江省城市城區建設工程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在我市得到全面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