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常熟市
《常熟市綠色建筑管理暫行辦法》本月起正式實施
為推進綠色建筑常態化應用、加強綠色建筑控制管理,《常熟市綠色建筑管理暫行辦法》于本月起正式實施。該管理辦法重點對綠色建筑設計、運行標識、項目建設階 段的控制和管理、商品住宅全裝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新出臺的《常熟市綠色建筑管理暫行辦法》將綠色建筑相關內容納入到從土地出讓到竣工驗收的監管體系中,做到建設綠色建筑相關設施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掇k法》明確了綠色建筑的總體目標,計劃通過三年的示范創建活動,到2018年底常熟獲二星及以上設計標識的新建綠色建筑占比超61%,獲綠色建筑運行標識的項目占比超19%。 同時,《辦法》對二星及以上綠色建筑也提出了更具體的規定。凡是單體建筑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規劃用地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新建民用建筑都應達到綠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標準。此外,《辦法》要求加大推進住宅全裝修以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引導中高檔商品住宅采用全裝修模式,明確到2018年底,常熟力爭實現全市全裝修商品住宅總量達到60萬平方米。同時,要求政府投資建設的既有民用建筑在進行整體性改造時,應同步實施節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