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實施方案
三門峽市出臺《實施方案》 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近日,市政府出臺《三門峽市關于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我市綠色建筑的發展提出要求。這標志著我市綠色建筑發展工作邁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城市建設邁向綠色、低碳、循環的發展模式。 《實施方案》要求,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各縣(市)、區要積極篩選項目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2016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完成2個綠色建筑星級標識的項目申報工作。 《實施方案》強調,要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城鄉建設領域“四節一環保”工作,嚴格實施建筑節能,推進建筑集約用地,提高建筑節水效果,大力推進建筑節材,強化建筑環境保護。強化綠色建筑項目全過程監管,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負責,切實把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實施方案》還明確提出了建立完善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工作機制,成立了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為我市綠色建筑工作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