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金湖縣
金湖縣墻改辦堅決查處違規使用粘土類墻材行為
近期,為加強金湖縣工程項目墻材應用管理,金湖墻改辦開展了專項檢查,發現有6個工程項目存在違規使用粘土磚行為。發現問題后,我墻改辦立即簽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進入施工現場的粘土磚已退場完畢,對于已違規砌筑的粘土磚,由住建局依據《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向責任單位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每立方米粘土磚二百元的罰款。目前,1個項目應用的粘土磚已全部拆除,4個項目已完成處罰約十一萬元,還有1個項目正在處罰過程中。 此次行政處罰,有效震攝和教育了相關單位,對鞏固我縣“禁粘”城區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墻材應用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