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許昌市
許昌市將開展市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情況的專項檢查
自今年10月1日起,許昌市在建工程均設計使用預拌砂漿,未標明“預拌砂漿”字樣的設計圖紙將不能通過施工圖審查;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施工工程全面實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為節省能源減少揚塵,日前,市住建局出臺《關于全面使用預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對許昌市全面推廣預拌砂漿提出工作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施工工地應積極使用預拌砂漿,特別是申報優質工程和文明施工工程的工程項目、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要使用預拌砂漿;上述工程已經設計采用現場攪拌砂漿但尚未進行施工的,應進行施工現場變更。同時,在建工程均應設計使用預拌砂漿,并在施工圖設計中標明“預拌砂漿”字樣,未標明的設計圖紙將不能通過施工圖審查。 《通知》同時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施工工程全面實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此項要求也將作為市建設系統進行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管的一項考核內容。對違規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項目,在未整改到位或處理結束前,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在未處理結束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對經市安全、質監等管理機構認定、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進行通報批評,一律不得參與標準化示范工地、優質工程、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評比(審),并在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考核中對施工和監理單位及有關人員給予相應扣分。 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將開展市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情況的專項檢查。對違反規定在現場攪拌砂漿的,責令改正并給予全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