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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提出加快推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新疆伊犁州(包括奎屯市)目前建材行業發展速度較快,主要有水泥、預拌混凝土、加氣混凝土砌塊,燒結磚等生產規模較大,生產工藝、生產裝備較為先進,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行業規模規范要求,節約資源環保型新型建筑材料(品類、形式)持續增加,如輕質墻板、輕質樓蓋板、保溫裝飾一體板、加氣混凝土砌塊、燒結空心砌塊等,帶動了整個行業的競爭式發展。 發展速度與問題共存,其中有部分產能嚴重過剩,其中一是水泥生產企業6家,9條生產線,設計生產規模近900萬噸,本地區實現需求量大致在400-450萬噸。二是制磚企業有313家,設計產能45億塊/標磚,本地區實現需求量大致在18-23億塊/標磚。三是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52家,生產線104條,設計生產規模3434萬立方,本地區實現需求量在510-550萬立方,隨著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商品混凝土需求量有望持續增長。四是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企業19家,生產能力210萬立方,本地區實際需求量大致60-65萬立方。 一、加快推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的總體要求 根據國家節能資源,保護環境,持續改善人居環境的整體要求,合理布局有序開采資源,盡量減少資源浪費及環境破壞,大力發展新型建材產業,加快推進墻材革新發展,鼓勵再生能源、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持續減少建材產業對自然資源的依賴。 二、加快推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的發展目標 1、發展住宅部品化建設。住宅部品生產建設將是未來趨勢,住宅建設將快速發展為工廠按圖生產加工,現場快速安裝的方式,優點;一是較低人工強度。二是縮短施工周期。三是施工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本地區應提前規劃住宅部品化基地建設,盡快制定相關適應當地建設規范要求的優惠政策。 2、發展現代石灰產業,填補伊犁石灰供應缺口。伊犁地區石灰年需求量大致在150萬噸,現有石灰生產企業2家,實際產能不到20萬噸,且生產裝備落后,對環境影響較大,不符合國家行業要求。當下我們要做的是石灰資源的勘探,爭取年產100萬噸以上的現代化石灰生產企業在伊犁落地。 3、規劃發展預拌砂漿、保障建筑工程質量。預拌砂漿對保障建筑工程質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并可減少對施工周邊環境的影響,我們可依據大中城市相關規定制定適應本地區的相關優惠政策,以及相關在建筑工程上強制應用措施。 4、發展輕質保溫墻體材料、節約土地資源。伊犁現有輕質保溫墻板、加氣混凝土砌塊、燒結空心砌塊、結構保溫復合板和有專利的空心保溫樓蓋板等新型保溫節能材料、上述新型墻體材料共同具有質量輕、保溫性能、震性能好,施工簡單速度快等優點。對農牧民定居,災后重建,抗震安居等工程有較強的適應性,目前是應盡快制定相應的推廣應用配套政策。 5、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引導水泥企業加強科研開發,增加在生產水泥過程中添加工業廢棄物的比例,如鋼渣、粉煤灰、碳化硅廢渣,減少礦產資源的開采量,并解決本地區煤化工、碳化硅生產等企業工業廢棄物現場堆放,預防環境污染,降低水泥企業生產成本。 6、促進再生資源利用。伊犁建筑垃圾處理和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工作成效顯著,自治區和國家相關部門已與充分肯定,目前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其下游產品消化利用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制磚、商混等行業使用建筑垃圾處理后的再生材料。 三、加快推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的重點任務 1、組織協調消化建材行業過剩產能。 2、依據國家和自治區建材行業發展規劃,制定或修訂適應伊犁地區建材行業新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快研發生產應用新材料的步伐。 3、依據國家和自治區建材行業發展規范要求,制定適應本地區關閉、淘汰落后產能,落后裝備的相關政策,防止引起社會矛盾。 4、 勘探石灰石存量及各種礦物質的含量,同時發揮好政府宏觀調控作用,合理規劃布局,防止石灰產業產能過剩。 四、加快推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1、引導企業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互相監督、互相制約作用不斷提升建材產品質量。 2、組織企業有序向距離較近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出口銷售建材產品,杜絕民間伺機抬高出口價格,擾亂正常出口渠道。 3、加強對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對建材產品實施抽樣檢測,對不符相關標準要求的企業定期不定期通過媒體予以公布,并限制生產銷售。 4、組建以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淘汰建材行業落后產能領導小組,按政策規定現場查封、關閉落后裝備、落后產能,必要時予以強制拆除。 5、加強對企業產品的認定管理,尤其墻體材料生產企業,未經認定的墻體材料不得進入建材市場銷售,建設單位禁止使用未經認定產品。散裝、墻改辦根據辦地區建材行業發展現狀,為進一步做好散裝,墻改工作,推動建材新工藝,新產品研發產品生產及應用,就伊犁進一步加快推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提幾點建議,目的是節能資源,持續改善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