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生產企業
沈陽將停止新建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
市政府發布相關通告,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7月5日,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預拌和瀝青混凝土行業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已經起草完畢,并正向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此通告旨在落實《遼寧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中共沈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加強預拌和瀝青混凝土行業管理,加快推進沈陽市“藍天行動”,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違規生產將被停業整頓 《通告》明確規定,《通告》一經發布,在全市范圍內將停止新建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經批準為市政項目建設配套臨時的攪拌站,項目主體工程竣工后,配套的攪拌站必須立即拆除?,F有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辦理環保“三同時”審批手續;無手續違法生產的,要在《通告》發布之日起立即停業整頓;已經取得環保審批未辦理驗收手續的,應立即補辦環保驗收手續,未取得驗收手續的企業立即停業整頓。 生產必須采用清潔能源 現有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采用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料油等燃料,用于加熱瀝青和骨料。此外《通告》還要求,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建設封閉式儲料場,用于堆放生產需用的骨料,并安裝噴淋抑塵裝置;不得露天堆放。 運輸車嚴禁帶泥上路 《通告》要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廠區內應設置運輸罐車統一罐體清洗裝置,設立清洗漿水沉淀池,經沉淀處理后的廢水應重復使用,做到污水零排放。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在廠區出入口安裝自動輪胎沖洗裝置,出入的運輸車輛必須沖洗清潔,嚴禁帶泥上路。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裝卸料后均應對車輛進行沖洗,保持外觀清潔,嚴禁帶泥沙上路。 水泥罐車必須為清潔能源 《通告》要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所有運輸車輛必須全部更換為清潔能源車輛。 達不到要求的預拌和瀝青混凝土生產企業,自《通告》發布后,沈陽建成區(三環內)的企業四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其他的六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違反《通告》規定,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相關主管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其將被納入沈陽市排污單位“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