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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局:4款建筑材料商品樣品被檢出不合格
5月26日從廣州市工商局官網獲悉,2014年,該局委托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對廣州市南沙區流通領域銷售的建筑材料商品(建筑用鋁合金型材、鋼筋、不銹鋼管、熱軋型鋼、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進行了質量抽查檢驗,共抽檢了7家生產企業生產的8款樣品。經檢驗,4款樣品被判定為監督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50%。 本次抽檢依據建筑材料商品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商品包裝明示采用的企業標準或者企業做出的質量承諾,對建筑材料的標志、化學成分、壁厚、拉伸試驗、氧化膜平均膜厚、氧化膜局部膜厚、封孔質量、力學性能、彎曲性能、表面質量、橫肋基本要求、橫肋高、縱肋高、間距、彎曲度或端部、標志等多項性能指標進行了檢測。 本次抽檢中,標稱佛山市廣兆鋼管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廣兆” 鍍鋅鋼管和標稱廣州市榮鋼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批次“榮鋼” 鍍鋅管,被檢出鍍鋅層重量項目不合格。標稱廣州市珠鋁鋁材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珠鋁” 電泳涂漆鋁合金建筑型材,被檢出標簽、復合膜局部膜厚項目不合格。 廣州市工商局指出,鍍鋅層質量是衡量鍍鋅鋼管耐腐蝕性能的重要指標,鍍鋅層質量平均值和最小值均不合格,表明鍍鋅鋼管的鍍鋅量不達標,這種鋼管使用時容易發生腐蝕。鋁合金型材膜層厚度不合格的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容易受腐蝕,降低產品的使用壽命。而產品標簽標志是產品質量特征的信息載體,是引導消費者選購產品的重要依據,標志不完整、不正確會使消費者選購產品時不能全面了解產品的信息,也難以進行產品質量溯源。 廣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規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