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砂漿
建設工地不用預拌砂漿將取消質量評優資格
5月14日從菏澤市城鄉建設局獲悉,城區所有工業建筑、民用和市政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一律使用預拌砂漿。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將會取消質量評優資格,并給予項目負責人不良行為記錄。據了解,預拌砂漿是一種新型建筑材料,與傳統的建筑砂漿相比具有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綠色環保等諸多優點,推廣使用預拌砂漿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是減少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的有效舉措。去年2月20日,菏澤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城區建筑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規定自2014年6月1日起,菏澤市城區昆明路以東、南外環以北、上海路以西、北外環以南,新開工及在建建筑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統一使用預拌砂漿。為進一步做好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加快推進預拌砂漿的應用工作,近期市城鄉建設局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對市城區所有工業建筑、民用和市政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一律使用預拌砂漿。今年9月底各縣區也將出臺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砂漿,推廣使用預拌砂漿的文件。在做好建設工程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中,建設單位應主動提出在工程建設中設計使用預拌砂漿;設計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設計使用預拌砂漿,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使用預拌砂漿以及技術要求,不得設計使用或變更使用現場攪拌砂漿;對沒有設計使用預拌砂漿或設計預拌砂漿內容不符合有關標準要求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通過圖紙審查;施工招標時,對沒有標明使用預拌砂漿或預拌砂漿沒有列入正常報價的工程項目,不得進入招標程序。據了解,今后,城區建設工地不用預拌砂漿將會吃到“紅黃牌”,對于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項目,不予辦理節能驗收和竣工備案手續,取消質量評優資格,并給予項目負責人不良行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