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德清
湖州德清全面開啟非燒結類新墻材認定產品換證工作
日前,為深入貫徹浙新墻辦〔2014〕15號文件及湖新墻辦〔2015〕4號文件要求,保質保量做好2015年《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證書》和《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企業檢驗室合格證》“兩證”換證工作,德清縣結合自身認定證書到期時間早、數量多的實際情況,全面開啟非燒結類新墻材認定產品換證工作。 德清縣新墻辦歷來一直非常重視新墻材產品認定(換證)工作,以各項認定條件為依據開展日常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嚴格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規范企業質量管理制度,每年聯合相關檢測部門對認定產品開展質量抽查,嚴把“質量關”。 二是加強產品標識化管理,一方面嚴格落實燒結類企業標識率達100%,加氣類標識率達50%,混凝土磚類標識率達30%要求,對混凝土磚類企業每年開展不定期突擊檢查,確保標識規范化,另一方面做好在建工程墻體材料中間驗收時標識的檢查,對無標識產品堅決不予返退新墻材專項基金。 三是加強檢驗室管理,每年不定期開展檢驗室人員專項培訓,2014年更是開展檢驗室人員口述操作技能考核競賽,以進一步鞏固檢驗室人員理論知識,提高實際操作水平。 此次換證,德清縣已召開專項會議完成非燒結類新墻材認定產品換證部署工作,并邀請湖州市新墻辦及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相關專家對混凝土磚類企業檢驗室人員進行了系統的培訓。根據計劃安排將于4月10日前完成16家非粘土燒結類新墻材企業產品換證初步審核,并將資料上報至湖州市新墻辦,爭取5月份之前完成換證所有工作,為企業切實做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