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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出臺推廣新型建材和綠色建筑獎勵辦法
近日,記者從廣安市政府辦獲悉,為推廣新型建材,推進綠色建筑建設,推動廣安市住宅產業現代化試點市建設和建筑產業的轉型發展,廣安市日前下發了《廣安市推廣新型建材和綠色建筑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在廣安市行政區域內符合國家基本建設規定,立項審批或備案手續完備,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并嚴格按照經審查的施工圖施工的,建設單位可以按照該辦法規定申請退付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另外,框架結構及高層、超高層建筑工程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及其它新材料方面,如果按要求全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并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保溫隔熱圍護結構處理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預繳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予以全額退付。新型墻體材料使用量比例在80%以上的,并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保溫隔熱圍護結構處理的,按新型墻體材料實際使用量比例退付。 其它建筑工程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方面,《辦法》指出,按要求全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并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保溫隔熱圍護結構處理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預繳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予以全額退付。新型墻體材料使用量占墻材使用量比例在65%以上的,并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保溫隔熱圍護結構處理的,工程竣工驗收后,按新型墻體材料實際用量比例退付。 根據《辦法》,設計使用新型墻體材料達到使用比例要求的建筑工程(框架結構達到100%、磚混結構達到80%),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后,對建設單位按每平米4元、設計單位按每平方米0.5元的標準予以獎勵。 此外,對于取得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減免50%城市配套費。一星級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一星級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獎勵30元;一星級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一星級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5千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獎勵20元。獎勵資金兌付給建設單位或投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