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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聽證 預繳標準將提高
預繳新型墻體材料政府專項基金是推廣新材料應用的主要抓手。日前,從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舉行的《昆明市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聽證會上獲悉,該管理辦法通過后的下一步細則中,有可能將預繳標準從現行的7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增至國標10元每平方米。 新型墻體材料在昆明的使用推廣已有十余年,自國家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后,昆明市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的產量從1994年的3億標塊增長至近期的74億標 塊,有效實現節能環保,避免土地、森林資源的浪費。十余年來,昆明主城已有9成以上的墻體面積使用了新型材料,各縣區使用新型材料的墻體面積則占到60% 左右,保護耕地達6000多畝,成效顯著。 預繳專項基金方面,管理辦法(聽證稿)明確專項基金將納入同級財政專戶代管,實行統一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在砌體工程抹灰前向墻改節能辦申請核驗,在主體工程竣工3個月內申請清算返退預繳費用,對使用新型材料比例小于90%、已抹灰難以查驗、使用 未經認定的新材料、逾期申報的情形不予返退。對此,市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隨著特殊結構非粘土替代材料的更新發展,今后的趨勢原則上將規定完全使用新材料才可退返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