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三大
2015建材行業將面臨三大困境挑戰
2月2日,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發布了2014年我國建材工業運行情況:整個行業面對產能嚴重過剩、市場需求不旺、下行壓力加大的嚴峻形勢,總體保持了“穩中有進”的態勢,但2015年將面臨更大的下行壓力。 行業增速放緩 2014年我國建材行業運行的一大特點是,一些高能耗、產能嚴重過剩的產品增速大幅放緩。比如水泥、平板玻璃產量分別為24.8億噸、7.9億重量箱,同比分別增長1.8%、1.1%,增速分別同比下降了7.8、10.1個百分點。 可喜的是低耗能低排放加工產品產量保持較快增速,如,生產混凝土15.5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1.4%,鋼化玻璃4.2億平方米,同比增長15.1%。 不過整個行業主營業務增速趨緩也是不爭的事實。去年全年,規模以上建材企業完成主營業務收入7萬億元,同比增長10.1%,增速同比降低6.9個百分點。其中,水泥制造業9792億元,同比增長0.9%,增速同比下降了7.7個百分點。水泥制品、建筑陶瓷、玻璃纖維、耐火材料制造業分別完成8600億元、4400億元、1509億元、477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3.9%、11.8%、13.4%、8.9%。平板玻璃主營業務收入同比略有下降。 在增速放緩的同時,整個行業的經濟效益繼續提高。1~12月份,規模以上建材企業實現利潤總額4770.2億元,同比增長4.8%;其中,水泥行業實現利潤780.2億元,同比增長1.4%,利潤總額仍居建材各子行業之首。水泥制品、輕質建材、玻璃纖維、隔熱材料、衛生陶瓷等行業利潤同比增速均高于12%。 在國際石油、鐵礦石等大宗貨品價格下降幅度較大的背景下,我國建材行業價格保持穩定。2014年12月份,我國建材及非礦產品出廠價格環比下降0.25%,1~12月平均價格同比上漲0.15%,總體穩定。其中,水泥平均出廠價格每噸296.4元,環比下降2.72元,1~12月平均價格同比下降0.43元;平板玻璃平均價格每重量箱63.3元,環比下降0.2元,1~12月平均價格同比降低4.1元。 受到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影響,我國建材行業也在2014年出現了進出口逆差現象。1~12月,建材商品進口463.3億美元,同比增長110.8%;累計出口361.2億美元,同比增長5.3%,自7月份以來持續保持逆差。這是自上世紀90年代以后的第一次。 據工信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主要原因是,鉆石、寶石、翡翠、軟玉等非金屬礦商品進口額的大幅增長,1~12月份進口金額總計348億美元,占全部建材商品進口額的75%,扣除這四種產品,其他建材商品進口金額同比僅增長2.3%。 三大困境待解 據工信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總體來看,2014年我國建材行業經濟平穩運行原因有三:一是化解產能過剩取得初步成效。1~12月份,水泥行業投資下降18.7%,初步統計,全年新增水泥熟料產能較上年減少2400多萬噸,下降25%。淘汰落后水泥產能8100萬噸。二是大型建材企業集團通過并購重組,市場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前10家水泥集團熟料產能9.16億噸,產業集中度達到52%。三是技術進步步伐加快。除塵、脫硝、脫硫等適用技術已在建材行業加速推廣應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產業廢棄物發展勢頭良好,精細陶瓷、閃爍晶體、耐高壓復合材料氣瓶等產業化技術日趨成熟,企業資源計劃(ERP)、制造執行系統(MES)陸續在骨干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信息化技術業內滲透加快,兩化融合進一步加深。 但是進入2015年,我國建材行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由于國民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主要靠投資拉動的建材市場需求增長將非常有限。” 挑戰主要來自三個方面: 一、產能過剩矛盾依然突出。以水泥為例,盡管產能增長勢頭得到明顯遏制,但2014年建成投產水泥熟料生產線仍有54條,總產能7000多萬噸,加上2015年在建項目建成投產,這些產能集中釋放將對市場產生沖擊。由于目前投資水泥行業效益較好,見效快,對部分落后地區很有吸引力,新上擴能項目的欲望依然較強。 二、效益增幅逐漸收窄。從數據來看,雖然2014年建材行業總體經濟效益尚可,但值得關注的是,全年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增速不但低于上年,而且逐月收窄,分別由年初2月份的13.7%、34.7%下降到12月份的10.1%、4.8%,呈現前高后低態勢。這預示著2015年全行業經濟效益繼續提高難度加大。 三、市場競爭秩序失范。建材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大,是環保執法重點。一些大企業為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通過技術改造采用清潔能源并配套上馬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大大增加了生產成本。而一些小企業沒有條件完善環保設施,也未受到處罰,導致不公平競爭的存在。此外,由于市場監管不到位,還有部分無證生產和假冒偽劣產品流入市場。這都會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對此,工信部稱,需要從五個方面采取措施保證行業的平穩增長:加強經濟運行監測;著力化解過剩產能;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消費;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