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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州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云南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國家發改委《“十二五”墻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快大理州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步伐,實現國家提出的到2015年,30%以上的城市“限粘”50%的縣城“禁實”的目標。近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印發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意見》(大政辦發〔2014〕66號)。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全州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的發展目標、發展要求和發展重點:明確到2015年底,大理市城市規劃區內實現“限粘”,祥云、賓川、彌渡、洱源四個縣城城市規劃區內實現“禁實”,全州新型墻體材料比例達40%以上。 《意見》進一步調整充實了大理州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領導組。領導組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長任組長、州工信委、發改委、住建局、規劃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科技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全州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組織領導、協調服務,并對各部門的職能職責進行了分工和明確,確?!兑庖姟诽岢瞿繕巳蝿盏穆鋵?;文件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返退和使用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在大理市和祥云縣征收的基礎上,賓川縣和洱源縣要在2014年年底前、其它縣在2015年年底前開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并要求嚴格執行基金的返退和使用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基金對傳統墻體材料的限制和新型墻體材料的引導和鼓勵作用,進一步加大對新型墻體材料發展的支持力度。 《意見》從充分認識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重要意義、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構、明確發展目標和發展重點、明確部門職責、充分發揮基金調節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等6個方面對全州加快發展和應用新型墻體材料、促進節能減排、全面完成“限粘”和“禁實”目標任務進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必將對大理州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的全面發展和進步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