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常熟市
常熟市墻改辦加強新墻材的生產和施工過程監管
近年來,我市加大了新型墻體材料的認定及監管力度,建筑市場對新型墻體材料的認知度正逐年提升,但新墻材在生產、應用及推廣過程中仍面臨一定的問題和挑戰。主要為:一是周邊縣市未認定、無資質的新墻材不斷沖擊常熟市場;二是有一些無標識、齡期不滿、質量不合格的新墻材流入建筑工地;三是部分施工單位未按照施工規范正確砌筑新墻材,致使部分墻體發生開裂現象,給新墻材的推廣應用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為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加強新型墻體材料在生產、應用環節的質量監管,相關單位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生產環節管理。新墻材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或企業標準組織生產,保證出廠產品養護齡期充足,各項技術指標符合標準要求;嚴格開具產品出廠合格證,合格證須經市新墻材協會加蓋企業產品標識章;嚴格執行產品標識制度,在我市銷售使用的新墻材產品必須具有標識(加氣砼砌塊標識覆蓋率≥50%,其余新墻材產品標識覆蓋率為100%),使用無標識產品的建設工程不予返退墻改專項基金;嚴格執行銷售流向信息申報,對不報、漏報、少報新墻材銷售流向信息的工程,按使用未持有《認定證書》的墻體材料處理;嚴格開具銷售發票和送貨單,對未填寫工程名稱、品名、規格、數量等關鍵內容的發票或送貨單不作為返退墻改專項基金的有效依據。 二、嚴格產品進場報驗。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原材料進場報驗制度,禁止無認定證書、無產品標識、齡期不滿、無合格證的新墻材產品進入工程,對于經復試不合格的新墻材,應當及時、堅決清退出場,不得用于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監理程序加強監管。 三、嚴格執行施工規范。砌體工程設計、施工、驗收應嚴格執行《墻體材料應用統一技術規范》(GB50574-2010)、《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控制標準》(DGJ32/J16-2005)等相關規范和圖集要求。施工單位應針對不同品種的新墻材制定砌體專項施工方案,并配套專用砌筑砂漿;加強施工人員培訓及教育,提高砌體及相應構造措施施工質量,避免砌體裂縫、滲水等質量通病的發生。監理單位應加強砌體砌筑、粉刷過程的質量檢查,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準進行監管。 四、強化聯合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加強全市范圍內新墻材在生產、流通領域的質量監督檢查力度;市住建局將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的質量檢查力度,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加強管理,依法查處違規施工、監理的行為;市墻改辦將對全市新墻材生產企業加強監督管理,要求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對違規生產的企業嚴格按照《江蘇省新墻材認定管理辦法》處理;新墻材協會應加強行業購銷合同管理,新墻材企業與施工單位簽訂購銷合同一周內提交協會匯總,合同中明確的品名、規格、強度等指標將作為管理部門質量監管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