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石家莊市
石家莊市加大現場攪拌砂漿處罰
河北石家莊市是全國第二批“禁現”城市。按照國家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建筑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對此,石家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在2008年3月及時出臺了《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石政發〔2008〕20號),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城區及高新區施工現場禁止攪拌砂漿,所有建筑工程必須使用預拌砂漿。 對違規現場攪拌的,將在新聞媒體通報,依照《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石家莊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責令其停工改正,并予以處罰;石家莊市建設部門計入行政執法相對人違法行為不良記錄。設計單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工程監理單位未按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圖審查和現場監理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規、規章予以處罰。在工程驗收、評優和文明工地評比時,將工程是否按照要求使用了預拌砂漿作為標準之一,不按規定使用的不予驗收備案,取消其評比資格。 對建設項目而言,石家莊市建設局是主要的管理部門,承擔著項目開工許可、安全監督、揚塵防治、竣工驗收等關鍵性的工作。其工作力度權威性是散裝辦所不能比擬的。為了有效推動全市“禁現”工作,加大現場監督與處罰力度,石家莊市散裝辦主動與建設局溝通、協調,將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列入兩個部門的日常監管工作,形成聯動機制。兩家共同發文,一起檢查,合力推進。2012年,市散裝辦對全市50余家在建工地進行了檢查,對12家進行了跟蹤檢查。檢查中,對兩家違規建設單位開具了限期整改通知書,有效促進了預拌砂漿推廣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