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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強化《條例》宣貫加大對新墻材應用監管
2014年8月28日上午,連云港市城建局組織召開“全市在建項目工程管理短訓會”,全市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公司等近220人參加了會議。會議主要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等政策法規方面強化宣貫,并結合目前本市在建工程單位,就執行相關政策法規文件技術規程方面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本次全市在建項目工程管理短訓會上,市墻改辦向參加會議人員發放《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和連云港市經信委、城建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墻體材料產品生產與應用的通知》(連經信【2013】71號)。并就強化《條例》宣貫加大對新墻材應用監管提出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 2014年3月28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高票審議通過了《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修正案。 《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自2009年5月1日實施以來,全省新型墻體材料發展速度加快,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但在實踐中也遇到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難以操作的問題,影響了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為此省人大將《條例》修正工作列入省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修正,并從2014年5月1日起執行。對本次修正的主要內容進行宣貫 二、嚴格執行新型墻體材料進場檢驗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監管?! 〗ㄔO各方行為主體應加強對進入工地的新型墻體材料進場檢驗,尤其對混凝土磚(砌塊)、加氣混凝土砌塊等墻體材料的監督檢查。應用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要具備產品認定證書、合格證且標識清晰,標識率達到30%。并嚴格按照省、市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加強進入工地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進場驗收;施工單位要加強對工地購進、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情況的監督,監理對購進、使用淘汰產品和不合格產品的不予驗收,并要求建設、施工單位整改?! ∪?、堅持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 連云港市墻改辦每年在5月和10月組織兩次全市新墻材應用監管檢查專項執法,其他時間段將采取不定期檢查。并將會同市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等部門開展新型墻體材料應用和產品質量專項執法行動,杜絕質量隱患。 本次全市在建項目工程管理短訓會,為深入貫徹《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進一步強化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以質量建設為中心,推進和鞏固全市城區“禁止生產和使用粘土類墻體材料”工作,堅持新型墻體材料應用執法專項行動為抓手,依法科學監管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