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砂漿
拌制水泥混合砂漿的粉煤灰應符合的規定
拌制水泥混合砂漿的粉煤灰應符合的規定: 1、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的品質指標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JGJ 28、《建筑生石灰》JC/T 479、《建筑生石灰粉》JC/T 480的有關規定; 2、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熟化為石灰膏,其熟化時間分別不得少于7d和2d.沉淀池中貯存的石灰膏,應防止干燥、凍結和污染,嚴禁采用脫水硬化的石灰膏。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替代石灰膏配制水泥石灰砂漿; 3、石灰膏的用量,應按稠度120±5mm計量,現場施工中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換算系數,可按表4.0.3確定(略)。 【條文解讀】:生石灰的主要成分是Ca0,經與水作用,生成石灰漿,其主要成分是Ca(0H)2和水,隨著水分蒸發到一定程度成為石灰膏。在此過程中放出大量的熱,體積增大1~2.5倍,石灰熟化一段時間后形成石灰膏。規范規定,建筑生石灰的熟化時間不得少于7d,建筑生石灰粉的熟化時間不得少于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