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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重申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日前,揚州市政府印發《揚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就推進綠色建筑的時間安排作出剛性規定,并明確各部門職責、重點任務以及保障措施。 《行動方案》指出,從今年起,全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項目、省級示范區中的項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四類新建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十二五”期間,全市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總面積超過400萬平方米,2020年,全市5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行動方案》在重點任務中明確要求發展綠色建材,大力發展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市區嚴格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到2015年,部分鄉鎮禁止現場攪拌砂漿,30%的鄉鎮達到散裝水泥示范鄉鎮標準;全市禁止生產和使用粘土實心磚,限制生產使用粘土含量超過20%的墻體材料,大力促進江、河淤泥(污泥)制磚。2014年,全市城鎮實現禁止使用粘土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