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濰坊市
山東濰坊市實行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綠色建筑設計水平,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加快推動我市綠色建筑發展。 近日,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通知,根據《濰坊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濰政發﹝2013﹞31號)要求,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如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且設計文件必須達到一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在報送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時,必須含有一星級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專篇按照模板執行),凡達不到一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的,各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