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贛榆
連云港贛榆區墻改辦四舉措加強工地新墻材推廣應用管理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規范建材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今年以來,連云港市贛榆區墻改辦采取四項措施,切實加強建筑工地新墻材推廣應用管理工作。 一是不斷加強新墻材產品標識管理工作。要求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生產的同一批次產品印制標識噴碼率必須達到20%以上,以方便應用單位對新墻材產品的識別,也方便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返退和產品質量監督。不斷加強產品標識工作的動態管理,不定時的對建筑工地新墻材應用情況及標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經發現未按照要求進行標識噴碼的新墻材產品,視為未經確認產品,未按要求達到噴碼率的一律不予返退墻改專項基金。另外,在工地檢查中還發現個別墻材廠家在產品出廠時把標識噴到墻材產品面積較小的截面上,這樣在工程建設砌筑時標識就會被砌筑到墻體中,帶來的問題是工程主體粉刷前驗收制作視頻影像資料時采集不到噴碼標識內容,整個墻面上看不到有標識墻材產品。為此,贛榆區墻改辦積極和上級部門及生產廠家溝通協調,建議生產廠家以后在產品標識噴碼時要噴到面積較大的截面上。 二是不斷加大新型墻材產品的監管力度,強化社會公眾監督,嚴格落實建筑工程使用墻體材料公示制度。要求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后將墻體材料使用情況在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進行公示。統一制作新墻材應用公示牌,在公示牌上注明建設和施工單位、工程建筑面積、建筑結構、新墻材的具體應用情況(包括新墻材應用范圍和種類、基礎、內外墻使用新墻材情況、產品供應單位及產品是否認定等情況)。同時明確:施工單位對墻體材料使用情況公示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施工單位必須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選用具備認定證書的合格墻體材料。 三是加強新墻材質量檢測控制。聯合局建管、質監、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等相關職能科室切實做好新墻材進工地前的檢測檢驗工作,嚴格控制好墻體材料進場復檢工作,進場后抽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四是加強新墻材工程驗收控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新墻材應用工程基礎驗收和主體驗收相關規程,完善驗收現場相關視頻影像資料取證搜集整理,確保工程檢查驗收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變被動為主動,提前介入,加強行政執法,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按照“全覆蓋巡查、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及時跟蹤督促推進新墻材推廣應用工作,深入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