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沛縣
沛縣墻改辦對新墻材應用項目進行驗收
根據《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沛縣墻改辦年度的工作安排,6月23日至6月27日,沛縣墻改辦對近兩個年度繳納新墻材專項基金預繳款而未申請新墻材應用驗收的5個在建工程項目約10萬平方米進行了驗收。 此次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設計單位是否按照《條例》規定設計采用新墻材,建設、施工單位是否按照規定使用新墻材,工程監理單位是否對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情況進行監理,新墻材產品標識是否到位、供貨企業提供的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省級認定證書等資料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違法使用粘土磚等。 從檢查結果來看,總體情況較好。建設工地基本按圖紙設計要求使用新墻材,新墻材產品標識率符合規定要求,資料齊全,無違法使用實心粘土磚情況。在香樟苑項目工地上發現堆放有少量實心粘土磚,墻改辦檢查人員立刻對工地上已經砌筑的墻體進行了仔細的檢查,未發現有使用粘土磚砌筑的墻體。檢查組人員當場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進行了新《條例》的宣傳,讓他們了解到違規生產使用粘土磚處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罰款新規定,并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在5天內將實心粘土磚清理出場。 經實地考察,沛縣墻改辦對5家工地新墻材應用情況非常滿意。沛縣墻改辦自2009年開展行政執法活動以來,將行政執法工作作為新墻材應用驗收工作的補充,作為貫徹《條例》的最主要的抓手,已對8家違法使用粘土磚的建設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對違法使用粘土磚單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稐l例》的貫徹實施,依法促進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