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合肥市
安徽合肥市加強新型墻材企業揚塵污染防治
日前,合肥市墻改辦印發通知,要求全市新型墻材企業加強揚塵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通知指出,由于部分新型墻材企業不嚴格按照規定操作,在產品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中產生揚塵,加重了城市空氣污染,群眾反響強烈。各地墻改管理機構有必要加強落實《合肥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督促新型墻材企業嚴格按照有關防治標準和要求,切實做好揚塵防治工作。 通知對新型墻材企業的原材料堆放、產品生產和運輸過程中的防塵要求做了明確規定。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堆場、倉庫,應采取閉合圍墻圍擋,并配備噴淋或其他防塵設施,有條件的,應當設立封閉式儲倉;臨時性的原材料堆場,應當設置圍擋、防塵網等防塵設施;長期存在的廢棄物堆場,應當構筑圍墻或在廢棄物表面綠化。生產過程中,應配備防治揚塵污染的設備、制定防治措施;在產生大量流漿的生產作業時,應確保流漿不外溢,廢漿及時回收處理;露天裝卸、破碎、配料等作業時,應采取吸塵、噴淋等防塵措施;氣象預報風力達5級以上的天氣,不得進行固體原材料破碎等易產生揚塵的露天作業。產品在運輸時,鼓勵企業將產品打包成垛,“集裝箱”式裝卸貨物;運輸車輛在駛出廠區或工地時,應除泥、沖洗,在運輸中,要有防塵措施,不得有物料灑落、揚塵。 近期,合肥市墻改辦將組織對全市全市新型墻材企業在材料儲放和產品生產、運輸過程中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企業和縣(區、市)墻改管理機構的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