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高密市
濰坊高密市一房地產公司使用不合格保溫材料消防責改
2014年6月3日,濰坊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責令某房地產公司當場拆除使用的不合格外墻保溫材料,有效制止了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當日,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高密市某房地產公司建設的住宅樓現場放置了很多保溫材料,且正在加緊施工,大隊監督人員經現場詢問和了解,其使用的保溫材料未經檢驗,具有可燃性,燃燒性能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埋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形成立體燃燒,其行為違反了有關消防法律規定。為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大隊監督執法人員遂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場改正,并予以拆除,全部更換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溫材料。 公司負責人表示,一定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按照公安消防大隊的要求,在今后的施工中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外墻保溫材料,確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