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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出臺《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近日,住建部、工信部聯合出臺了《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每類建材產品按照綠色建材內涵和生產使用特性,分別制定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標識等級依據技術要求和評價結果,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從定義上看,綠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是指依據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按照本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申請開展評價的建材產品進行評價,確認其等級并進行信息性標識的活動。 《管理辦法》明確,標識包括證書和標志,具有可追溯性。標識的樣式與格式由住建部和工信部共同制定。標識有效期為3年。取得標識的企業,可將標識用于相應綠色建材產品的包裝和宣傳。根據《管理辦法》,標識不能轉讓、偽造或假冒。出現影響環境的惡性事件和重大質量事故的、超范圍使用標識的等重大問題之一,綠色建材評價機構撤銷或者由主管部門責令綠色建材評價機構撤銷已授予標識,并通過信息發布平臺向社會公布。被撤銷標識的企業,自撤銷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標識。 有分析人士表示,《管理辦法》的出臺,規范了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將會更好地支撐綠色建筑發展。據了解,早在2013年1月15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出臺了《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綠色建材產品目錄》編制工作也隨之全面啟動?!毒G色建筑行動方案》明確提出到2015年前要新建10億平方米的綠色建筑,要改建6億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以此測算,至少可帶動2萬億綠色建材消費,這也為綠色建材的發展提供了可觀的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