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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規定到明年3成新建建筑要達綠色標準
7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本年度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開始申報,對列入示范的項目將獲得省級專項資金補助,還能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相關示范。而按照安徽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到明年年底,合肥30%的新建城鎮建筑都要求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根據規定,申報項目應為兩年內可竣工的擬建或在建的、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項目。申報項目建筑面積公共建筑應在1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或住宅小區組團應在5萬平方米以上。示范項目驗收前須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優先支持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房及全裝修住宅開展綠色建筑示范;優先支持采用建筑產業化方式建造的民用建筑開展綠色建筑示范。 此外,各地還能申報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申報城區應集中連片推廣綠色建筑,兩年內綠色建筑建設目標不低于80萬平方米,或新建建筑面積的6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省住建廳將優先支持已出臺綠色建筑資金支持政策的城區。 根據安徽省出臺不久的《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顯示,到2015年末,全省2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其中,合肥市達到30%。到2017年末,全省3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在保障房的綠色建造和建筑產業化上,合肥已經走在了全省的前面。”業內人士表示,在合肥市保障房建設中,建造工藝走工廠化流程污染少,內飾裝修材料、家具全部使用環保、健康的無苯材料,一些最先進的建造模式、建筑材料、建筑技術的廣泛應用,打造出一批真正意義上的綠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