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聊城市
聊城市2015年底基本實現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目標
為全面貫徹落實《聊城市散裝水泥管理規定》(聊政發〔2012〕66號),加快預拌砂漿在建設領域的推廣和應用,減少施工現場揚塵、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質量,近期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本著先市區后鄉(鎮)的原則,穩步推進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根據意見要求,2014年5月1日起,東昌府區、聊城經濟開發區、聊城高新技術產業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東阿縣城規劃區內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其他縣(市)“禁現”工作由各轄區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具體時間和區域范圍。 全市2015年底基本實現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