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宜昌市
《宜昌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日前出臺
《宜昌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日前出臺,要求全市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末,全市城鎮20%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75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715萬平方米以上,基本建成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成市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城鄉建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湖北宜昌市政府近日批準了由宜昌市住建委制定的《宜昌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方案》要求,全市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末,全市城鎮20%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75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715萬平方米以上,基本建成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成市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 方案明確要從8個方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嚴格實施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加強新建建筑規劃管理;遵循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合理制定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技術路線,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按照綠色、生態、低碳理念進行規劃設計,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建設;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為重點,依托舊城改造和城市整理,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綠色建材產業發展和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