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西安市
西安市建委對預拌砂漿企業提出具體揚塵治理要求
為改善西安市空氣質量,市建委日前針對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提出具體揚塵治理要求,對達不到控制揚塵標準和要求的生產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治理,整改不達標的不得開工生產。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緊鄰城區,生產過程大量使用水泥、摻合料等粉料物質,其設備設施的好壞、揚塵治理工作水平的高低都影響著我市城市空氣環境質量的改善,特別是最近已出現多起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罐車粉料撒漏、工作場地不硬化、料場不封閉或不覆蓋,粉塵排放超標等問題,產生了影響空氣質量的霧霾。為徹底治理霧霾影響,市建委日前下發通知,進一步強化預拌砂漿企業控制揚塵的基本標準。要求廠區道路及生產作業區的地面面層應進行硬化;廠區道路應完好無損、清潔,車輛行駛時無揚塵。 同時要求攪拌系統必須封閉降塵,粉料筒倉必須有除塵裝置;砂石輸送帶廊側面封閉、上廊加蓋,砂石輸送帶廊下部有收料裝置;要求料場內粗細骨料堆場、配料倉及廢渣堆場采用全封閉式或使用遮陽布全面覆蓋;骨料配料倉應進行空氣凈化處理,配置強制除塵設備。在生產廢水和廢棄物處理方面,市建委要求預拌混凝土生產廠區設置沉淀池;攪拌樓(站)、骨料堆場、混凝土回收設備、車輛清洗場地四周設置排水溝,排水溝與沉淀池連接;應有廢剩料的砂、石分離設施并正常使用。要求專用運輸車輛在駛離生產廠區或施工現場前進行沖洗,確保車容整潔、車體外觀無粘結物,車輪未帶泥沙,覆蓋嚴密無拋撒;預拌砂漿運輸車輛在向料罐輸料時要加掛防罩裝置,避免二次揚塵。 對達不到控制揚塵標準和要求的生產企業,市建委一律責令停產治理,整改不達標的不得開工生產;對整改到位后出現污染反彈,檢查中發現兩次以上揚塵污染問題的企業,降低或取消其企業信用評價等級,降低或吊銷企業資質或取消備案;對揚塵嚴重影響空氣質量的企業,將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同時,對整改不到位仍造成揚塵污染的企業處兩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