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無錫市
無錫市出臺《關于加強預拌砂漿使用管理的意見》于12月1日開始實施
10月25日,無錫市經信委、無錫市建設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預拌砂漿使用管理的意見》,《意見》自2013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該《意見》共分為七條,主要包括:一是對預拌砂漿生產、銷售企業備案登記;二是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管理;三是建設工程評優;四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五是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六是預拌砂漿的監督檢查;七是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 按照《意見》要求,凡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設計、審圖、造價、建設、監理等相關單位應嚴格把關。同時,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與建設工程評優、竣工驗收及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明確市墻散辦、市質監站應加強對預拌砂漿使用的監督檢查,經信、建設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意見》的出臺對加快預拌砂漿在市工程建設領域的推廣運用,進一步加強預拌砂漿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禁現”工作各項規定和要求得到貫徹落實,切實提高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水平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