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發布
據住建部網站17日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發布。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將建立健全綠色建筑的政策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提升綠色建筑規劃設計能力、綠色施工能力以及綠色運營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筑評價標識、綠色生態城區示范項目作為推廣手段,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的發展。 規劃指出,重點發展低星級綠色建筑,適當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以設計標識工作為引導,逐步發展運營標識。規劃明確,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計劃“十二五”期間,全區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規劃強調了“十二五”發展綠色建筑重點工作任務: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體系,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標準體系及技術體系,重點開展保障房、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資項目的綠色建筑建設,示范引導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加快實施綠色建筑的全過程管理,大力發展適宜當地的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筑技術,積極發展城市中水利用。 內蒙古綠色建筑工作雖然起步晚,但發展步子快。目前,已有多個綠色建筑項目在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等城市起步建設。自治區成立了綠色建筑發展領導小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委員會、綠色建筑與生態城研究中心,制訂了符合自治區實際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標準規范,開通了綠色建筑網站。第一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共66人參加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