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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縣一醫院使用可燃夾心材料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被消防查封
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開展,確保轄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9月9日下午,濟寧市泗水消防大隊組織防火監督人員依法對泗水縣中醫院使用可燃夾心材料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進行了臨時查封。 9月2日,泗水消防大隊消防監督員檢查時發現位于泗水縣泗河路92號的泗水縣中醫院急診科、血透室、康復科、洗衣房使用聚苯夾心彩鋼板搭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調查取證,泗水縣中醫院急診科、血透室、康復科、洗衣房為單層臨時性建筑,建筑面積600平方米。依照消防法規要求,泗水大隊當場填寫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單位在3天內停止使用。 9月9日,泗水消防大隊組織防火監督人員進行復查,發現泗水縣中醫院依然在使用上述板房。后經集體研究,并告知泗水縣衛生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決定對該單位使用彩鋼板搭建的臨時建筑予以臨時查封。 查封的同時,執法人員還對該場所負責人進行了宣傳教育,告知了彩鋼板房存在的危害性,并要求單位負責人對相關科室盡快搬移,并拆除搭建的板房。醫院臨建房采用可燃夾心材料彩鋼板泗水消防依法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