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淮陰
淮安市淮陰區城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為節能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文明施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政府發布了《淮陰區人民政府關于城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淮政發[2013]50號)。 通告要求在淮陰區城區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在2013年7月1日之后簽訂施工合同的,一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同時也明確了設計、審圖、招標、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對于督促使用預拌砂漿的職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違反該通告規定的,將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區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責令改正,并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