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保溫材料
海南州消防拆除4千余平方不合格外墻保溫材料
海南州貴南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轄區森多鎮寄宿制小學工程建筑工地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外墻保溫材料的單位責令停止施工,并對4棟樓正在粘貼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4200平方米價值10萬元的外墻保溫材料進行強制拆除。 當日,消防執法人員在對森多鎮寄宿制小學在建工地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校4棟已正在敷設外墻保溫材料的建筑使用易燃可燃的外墻保溫材料,監督執法人員經過對材料進行現場判定,發現該項目工程圖紙設計要求安裝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而工地4棟樓正在粘貼的外墻保溫材料達不到防火性能要求,針對這一實際情況,監督執法人員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民用建筑外墻保溫及外墻裝飾材料燃燒性能相關規定的通知》(青公通字【2012】135號)文件的要求,依法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施工方立即停止粘貼不合格外墻保溫材料,對已經粘貼好的不合格外墻保為材料進行拆除,迅速更換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外墻保溫材料,更換符合防火要求的外墻保溫材料并經消防部門現場抽樣后送至青海省防火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施工。同時,大隊執法人員向該建筑工程負責人詳細說明了使用不合格外墻保溫材料的危害。 目前,該工程所有違法施工工程使用的不合格外墻保溫材料均以完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