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實施方案
《四川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發布
為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推進建筑領域節能減排,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要求,結合四川實際,制定全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深入實施“兩化”互動、統籌城鄉發展戰略,用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提高建筑舒適性、健康性、安全性。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全面推進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因地制宜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實現建筑領域節能減排目標,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二、主要目標 (一)、新建建筑。到2015年,完成新建綠色建筑3200萬平方米,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實現節能50%的目標,有條件的城市或工程項目實現節能65%的目標,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到2015年,力爭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2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350萬平方米,其中公共機構辦公建筑完成節能改造180萬平方米。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到2015年,力爭完成建筑中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面積超過4000萬平方米,年節能量6億千瓦時,年常規能源替代量25萬噸標準煤。三、重點任務 (一)、嚴格執行標準,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加強城鄉建設規劃管控,建立包括綠色建筑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的規劃指標體系;優化能源的系統集成利用,鼓勵發展分布式能源。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天府新區建設項目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4年起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5年起具備條件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切實推進綠色工業建筑建設。加快制訂適應我省綠色建筑相關技術規范,組織編制四川省綠色建筑定額標準。制定村鎮綠色生態發展指導意見,結合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新農村建設,科學引導農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加強農村村莊建設整體規劃管理,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 (二)、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以政府機關、醫院、學校等公共機構為重點,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繼續推進“節約型高等學校”建設及高等學校建筑節能改造示范,爭創6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以建筑門窗、外墻、遮陽、自然通風等為重點,實施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試點,探索適宜的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模式和技術路線,推廣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產品。結合藏區集中供暖工程同步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提高圍護結構保溫性能,推廣太陽能利用技術,加快推進高寒地區集中供暖系統節能改造。在舊城及棚戶區改造中同步實施節能改造。 (三)、加強推廣示范,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以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為重點,加快建立推廣應用支撐體系,推動地源熱泵系統、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在建筑中的示范應用。積極引導和示范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爐灶升級換代、節能照明、自然采光等農房節能技術。在攀西和川西北等地區建設太陽能建筑應用示范區,推進太陽能、地熱能建筑的規?;?,在成都、德陽、綿陽、廣元等夏熱冬冷地區大力開發淺層地熱能,在川西等地區探索開發深層地熱能發電、供暖等綜合利用。推廣沼氣等生物質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組織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示范和省柴節煤爐灶升級換代,實施農村集中居住區生活污水凈化沼氣工程。 (四)、落實監管舉措,切實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繼續完善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切實加強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建設,實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電耗)限額管理,對全省所有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建筑、綠色建筑等開展能效監測。研究建立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商場、賓館、學校、醫院等行業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到2015年,地級以上城市應完成對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全口徑統計,確定單位面積能耗平均水平,重點排查年總能耗高于1000噸標準煤的建筑物,落實監管措施。 (五)、著力技術創新,研發推廣綠色建筑相關技術。加強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建材、廢棄物資源化、環境質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編制綠色建筑技術規范,發布綠色建筑技術和產品目錄,開展綠色建筑技術集成示范。大力推廣自然通風、自然采光、帶熱回收的新風系統、中水回用等綠色建筑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能滿足節能需要的新型墻體材料、節能標識門窗、防水保溫材料、裝飾裝修材料等。 (六)、強化產業支撐,因地制宜發展綠色建材。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研制開發具有節能、節地、提高施工效率、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砌塊、板材和復合墻體材料,大力發展綠色環保建材產業。鼓勵使用建筑廢棄物、工業廢渣生產建材,鼓勵采用自保溫系統。深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城市城區限制使用粘土磚,縣城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盡可能減少實心頁巖磚。完善綠色建材推廣體系,認真落實綠色建材認證制度,引導規范市場消費。推動建筑工業化,逐步實現建筑預制構配件、部品的工廠化生產與現場裝配,開展工業化建筑示范試點。2015年全省標準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屈服強度400兆帕以上熱軋帶肋鋼筋用量達到總用量的45%。 (七)、加強建筑全壽命管理,嚴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加強建筑維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歷史文化保護建筑,應按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制訂完善建筑拆除的相關管理制度,探索實行建筑報廢拆除審核制度。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八)、強化責任落實,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落實建筑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建筑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偨Y推廣災后恢復重建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經驗,重點推廣現場分揀利用等方式,積極推廣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構建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支撐體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負總責,地級以上城市要因地制宜設立專門的建筑廢棄物集中處理基地。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目標責任。將綠色建筑行動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市(州)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各地要按照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編制本地區的實施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要把貫徹落實本方案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加大政策激勵。研究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對達到國家綠色建筑評價規定標準的建筑給予財政資金獎勵。落實好有利于發展綠色建筑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筑的金融服務。研究制定促進綠色建筑發展在土地轉讓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掛出讓規劃條件中,要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用地比例。 (三)、完善標準體系。推動建立四川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體系。盡快制(修)訂綠色建筑相關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標準,編制綠色建筑區域規劃技術導則。研究制定不同類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額,完善綠色建材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建筑裝修材料有害物限量標準,編制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相關標準規范。 (四)、加強全過程管理。建立并嚴格落實綠色建設指標體系要求,加強規劃審查和土地出讓監管。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統計體系,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加強建筑節能施工圖審查。嚴格設計、施工及驗收全過程監管,強化綠色建筑標準審查,未通過審查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施工時要加強監管,確保按圖施工,按規定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驗收時要對建筑綠色建筑標識進行核驗。 (五)、嚴格監督檢查。將綠色建筑行動執行情況納入節能減排檢查和建設領域檢查內容,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專項督查,嚴肅查處違規建設高耗能建筑、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建筑材料不達標、不按規定公示性能指標、違規使用或宣傳綠色建筑標識、能效標識、門窗標識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