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松原市江北消防監督人員深入天河金都在建工地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此次檢查重點查看了該工地是否依法施工,工地是否設置臨時消防水源、滅火器材,保溫材料是否具備檢驗合格報告,崗位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施工單位是否嚴格按照消防規范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日常檢查記錄是規范等進行全面大檢查。對外墻保溫材料的耐火等級當場進行了試驗。 檢查中發現,該工地現場施工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不具備檢測合格報告,屬于“無證上崗”,監督員由于之前在該工地檢查時曾申明外墻保溫材料必須送檢,取得質檢合格報告后方可進行施工,而該工地擅自降低施工標準,依然使用耐火等級不足的外保溫材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規定,當場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處罰款十萬元。 隨后監督人員現場開展服務指導,并要求施工現場負責人要加強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防止隱患釀成大災難,堅決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單位消防安全。
監督人員對保溫材料的耐火等級進行測試
監督人員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標簽: 松原
文章來源:
版權聲明:除非特別標注,否則均為本站原創文章,轉載時請以鏈接形式注明文章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