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砂漿
什么是水泥混合砂漿及現場拌制的要求
水泥混合砂漿一般由水泥、石灰膏、砂子拌和而成,一般用于地面以上的砌體?;旌仙皾{由于加入了石灰膏,改善廠砂漿的和易性,操作起來比較方便,有利于砌體密實度和工效的提高。水泥混合砂漿現場拌制材料要求:1、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復驗。檢驗批應以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編號為一批。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日期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應按試驗結果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水泥應按品種、強度等級、出廠日期分別堆放,并應保持干燥。2、砂中不得含有有害雜物。砂漿用砂的含泥量應滿足下列要求:1)對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不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5%;2)對強度等級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10%;3)人工砂、山砂及特細砂,應經試配滿足砌筑砂漿技術條件要求。3、拌制砂漿用水宜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它來源水時,水質必須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 的規定。4、凡在砂漿中摻入有機塑化劑、早強劑、緩凝劑、防凍劑等,應經檢驗和試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機塑化劑應有砌體強度的型式檢驗報告。5、拌制混合砂漿用的石灰膏、黏土膏、電石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等無機摻合料應符合以下要求:1)塊狀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時,應采用孔洞不大于3mm×3mm 網過濾,熟化時間不得少于7d。對于磨細生石灰粉,其熟化時間不得少于2d;沉淀池中貯存的石灰膏,應防止干燥、凍結和污染。嚴禁使用脫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砂漿中;2)采用黏土或亞黏土制備黏土膏,宜采用孔洞不大于3mm×3mm 網過篩,并應采用攪拌機加水攪拌,黏土中的有機物含量應采用比色法鑒定,且色澤應淺于標準色;3)生石灰及磨細生石灰粉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生石灰》JC/T 479 及《建筑生石灰粉》JC/T 480 的有關規定;4)制作電石膏的電石渣,應進行20min 加熱至70℃檢驗,無乙炔氣味時方可使用;5)粉煤灰的品質指標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JGJ 28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