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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硅酸鹽水泥代號與定義
什么是復合硅酸鹽水泥?凡由硅酸鹽水泥熟料、兩種或兩種以上規定的混合材料、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復合硅酸鹽水泥(簡稱復合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代號P.C。水泥中混合材料總摻加量按質量百分比計應大于15%,但不超過50%。 水泥中允許用不超過8%的窯灰代替部分混合材料;摻礦渣時混合材料摻量不得與礦渣硅酸鹽水泥重復。 用新開辟的混合材料生產復合水泥時,必須經過國家級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充分試驗和鑒定,證明它對人體無害,其中放射性物質須符合GB 6763的規定,還要證明它對水泥性能無害,并制定其相應的技術標準,經省、市、自治區以上建材主管部門批準。投產后定期進行質量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