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烏魯木齊
烏魯木齊制定條例有效解決外墻保溫材料等管理中的疑難問題
近日,倍受關注的《烏魯木齊市消防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項目正式列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議程,市人民政府法制辦計劃于2013年5月將《條例》文本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審議,計劃于2013年5月中旬開展立法調研工作,于2013年6月召開市人大常委會議審議《條例》,力爭在2013年年底前正式在全市頒布實施。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烏魯木齊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消防法律,不斷加大社會化消防監督管理力度。但在實際工作中,現有消防法律不能完全解決如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多產權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等具體問題。為了健全地方消防法律,烏魯木齊市消防支隊于2012年10月25日向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提交了將《條例》納入市人大2013年度立法計劃的申請,并很快獲得了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的批準。今年以來,烏魯木齊市消防支隊等多部門積極開展《條例》調研和編寫工作,新制定的《條例》通過火災預防和法律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規定,有效解決了建筑物距離地面較高部分開設公眾聚集場所、公共建筑外墻部分設置排煙、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建筑外墻保溫裝修材料、城市公用消防設施建設等社會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諸多疑難問題,對強化首府消防安全工作,更好地貫徹國務院46號《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將產生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