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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聊城11月起逐步實施預拌砂漿
日前,山東省聊城市住建委下發《關于在城市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實施意見》,要求預拌砂漿生產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10月30日,聊城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現場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自2012年11月1日起,該市將逐步實施預拌砂漿。根據聊城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聊城市散裝水泥管理規定》,今后將堅持“限制袋裝,鼓勵散裝”的方針,逐步提高散裝水泥在城鄉建設中的使用率。對此,聊城市住建委下發了《關于在城市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實施意見》,要求預拌砂漿生產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鼓勵預拌砂漿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工業廢料、廢渣,綜合資源利用、保護環境。凡在聊城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預拌砂漿的企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省、市兩級散裝水泥辦公室核發的備案證書和相應資質;外埠預拌砂漿企業必須到聊城市散裝水泥辦公室進行備案登記,散裝水泥辦公室將定期在相關媒體公布相關企業名錄。隨著建筑技術進步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現場拌制砂漿材料浪費大、污染環境、質量不穩定等缺陷日益顯現出來。因此,取消現場拌制砂漿,采用預拌砂漿是保證建筑工程質量,推進建筑施工現代化,實現資源綜合利用,有效改善大氣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目前,聊城市累計生產散裝水泥1130萬噸,節約標準煤約26萬噸,節約電力81萬度,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7萬噸,實現綜合經濟效益7.27億元。我市預拌砂漿的應用,按照先試點后推廣,先鼓勵后強制,先中心城區后向外輻射的原則逐步推開,首先以東阿城區為試點展開,試點應用階段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推廣應用階段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全面實施階段自2013年10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