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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消防對蒙首保溫材料廠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
8月22日,包頭九原區消防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轄區蒙首保溫材料廠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存在保溫廠廠房及辦公用房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廠房內未設置建筑消防設施(消火栓)、移動滅火設施(滅火器)和應急照明燈具等火災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大隊監督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對該單位辦公用房實施了臨時查封,查封期限為十日。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該單位負責人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負責人表示已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規,并盡快整改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