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執行力
影響我國建筑節能執行力的原因分析
時至今日,全國不節能建筑多達99%。面對這樣的現實,筆者認為,當前推廣節能建筑難,不是缺少法律而是缺少執行力。影響我國建筑節能執行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不夠、公眾知曉度不高、參與度不高的原因,也有一些地方政府認識不到位、節約能源還只是停留在為了單純完成節能目標、沒有同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緊密結合的原因。同時,還由于當前供熱采暖還沒有完全實現供熱計量收費,以致節約能源還沒有變成大多數公眾的自覺行為。特別是在建筑節能方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以致我國建筑節能“叫好不叫座”。在建設生態文明社會的今天,能耗問題越來越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如何實現節能,如何維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國家、社會、企業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作為能耗大戶的建筑行業,我們需要更好地貫徹節能方針,充分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切實把節能從“嘴”上落實到“手”上,并利用新思路、新技術,徹底解決能耗問題。尤其要在進一步完善和推進建筑節能強制標準的基礎上,從體制、機制和法制等諸方面共建建筑節能的長效機制。同時,面對僅有1%的建筑是節能建筑的現實問題,期待各地不要再停留在光靠“喊”上,還得實實在在地“動”起來,并常抓不懈。筆者認為,要加大建筑節能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建立、健全、完善節能減耗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重點領域、重點單位和重點項目的節能工作要跟蹤監督檢查,定期通報情況;對違規亂上項目、嚴重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從嚴處理,以保障建筑節能工作的順利、有序展開。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我國建筑節能成效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