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基本原則
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接近或達到現階段發達國家水平。“十二五”期間,加強相關政策激勵、標準規范、技術進步、產業支撐、認證評估等方面能力建設,建立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體制機制,以新建單體建筑評價標識推廣、城市新區集中推廣為手段,實現綠色建筑的快速發展,到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力爭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二、基本原則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因地制宜、經濟適用,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氣候條件、建筑特點,合理制定地區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技術路線,建立健全地區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實施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整體推進、突出重點,積極完善政策體系,從整體上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并注重集中資金和政策,支持重點城市及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綠色建筑發展方面率先突破。合理分級、分類指導,按照綠色建筑星級的不同,實施有區別的財政支持政策,以單體建筑獎勵為主,支持二星級以上的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提高綠色建筑質量水平;以支持綠色生態城區發展為主要抓手,引導低星級綠色建筑規?;l展。激勵引導、規范約束,在發展初期,以政策激勵為主,調動各方加快綠色建筑發展的積極性,加快標準標識等制度建設,完善約束機制,切實提高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