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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一施工單位卻偷梁換柱,擅自降低外墻保溫材料防火質級
住宅樓外墻貼掛保溫材料本是好事,但文登一施工單位卻偷梁換柱,擅自降低用材防火質級,結果被處罰一萬元。5月2日,文登市文山路一小區的四棟樓房正在進行墻體保溫改造施工,施工沿用內襯絕熱泡沫板、外掛水泥漿工藝,所用泡沫板為聚苯乙烯泡沫板。由于泡沫板跟防火有關,按照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09年9月25日聯合制定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施工泡沫板材應為“不燃”(A級),這個標準由消防部門取樣檢測。檢查取樣后,文登消防大隊把樣品送交山東省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后發現施工所用泡沫的防火性能為“難燃”(B1級)。文登消防復查發現,這個工程消防設計備案時,圖紙注明外墻保溫材料采用A級,但施工單位卻降級采購了B1級材料。8日,依據《消防法》規定,施工單位被處罰款一萬元,同時,文登消防把這一檢測結果通報給了當地建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