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指出1、各地相關部門,相關單位需認真學習該《意見》,做到準確把我和理解有關規定,并且切實落實各項要求;2、嚴格執行《民用建 筑外墻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放貨暫行規定》(46號文),加強管理,減少火災事故。3、加強已建成外墻保溫工程的維護和管理。4、嚴格管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工程;5、強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6、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筑保溫材料的監管。
《意見》重點強調第五點:強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有關標準規范、公安部和住 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號)以及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和建筑 保溫材料的監督管理。(一)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符合標準規范要求,并應進行現場抽樣檢驗。(二)嚴格施工過程管理。(三)嚴格動火操作人員的管理。
該《意見》指出對于使用B1和B2級保溫材料的必須嚴格執行設置防火隔離帶這一操作,同時對施工現場加強管理,對作業人員加強相關 防火知識的培訓。這一通知使得聚氨酯外墻保溫行業重燃希望,目前我國聚氨酯保溫材料在建筑領域的應用只占到建筑保溫材料的10%,而這一指標在歐美等國家 卻達到了50%以上。而我國《“十二五”建筑節能發展規劃》指出十二五末期新型墻體材料產量應超過墻體材料總產量的60%,應用量應超過墻體材料總用量的 70%。
標簽: 保溫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