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樓房外保溫層使用可燃性材料,渾南新區一棟在建住宅樓被勒令停工。
昨日,沈陽市消防局接到群眾舉報電話,位于渾南新區的伊麗雅特灣三期5號樓外墻保溫采用苯板,消防局立即責成東陵消防大隊前往處理。
經核實,該棟樓使用的的確為苯板,屬于可燃材料,達不到A級(不燃)材料標準。
施工方此行為違反了《關于對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的規定》中“不得采用無A級檢測報告的材料進行施工”的要求。
隨后,施工方被勒令停工,整改火災隱患,并拆除5號樓已安裝的不合格外保溫層材料。
目前,市民可通過兩種方式舉報此類行為:撥打沈陽市消防局電話88390481;找屬地派出所。 記者 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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