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用建筑外保溫及外墻裝飾材料燃燒性能的有關說明
各建設、監理、施工企業:
近期我站在工程質量監督中,發現部分參建單位在執行《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建筑外保溫及外墻裝飾系統防火質量管理的通知》(昆住建(2010)367號)時普遍存在如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對常見保溫材料所能達到燃燒性能等級不清;二是由于現行的燃燒性能分級檢測規范《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2006中的分級模式與46號文中的分級模式不一致,導致部分工程技術人員拿到燃燒性能檢驗報告后,不能正確判定送檢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指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三是燃燒性能檢測不合格后參建單位對原抽樣材料進行復驗。
針對上述情況,經參考上海市安質監總站“關于加強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防火質量管理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10]134號 )文件要求,并與市檢測中心溝通,現將涉及上述幾方面問題的相關規定明確如下,供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參考。
1、常見各類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的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應當以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報告為準。
(1)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主要有:巖(礦)棉、泡沫玻璃、無機保溫砂漿等。
(2)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材料主要有:酚醛、膠粉聚苯顆粒等。
(3)燃燒性能為B2級的保溫材料主要有:模塑聚苯板(EPS)、擠塑聚苯板(XPS)、聚氨酯(PU)、聚乙烯(PE)等。
(4)為使燃燒性能等級達到A級而進行特殊處理的保溫材料(如:酚醛板等),其燃燒性能等級應當以國家公安部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準,其設計和施工應當滿足相應的技術規定要求。
(5)防火隔離帶的保溫材料可采用巖(礦)棉、泡沫玻璃、無機保溫砂漿等燃燒性能等級為A級的材料。
2、燃燒性能等級與現行2006版檢測規范分級標準對照表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2006中材料的燃燒性能分級對應關系參照如下:
燃燒性能A級對應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2006中的A1級和A2級。
燃燒性能B1級對應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2006中的B級和C級。
燃燒性能B2級對應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2006中的D級和E級。
3、燃燒性能檢測不合格,不能再次對原抽檢材料進行抽樣復驗,必須做退場等處理,應杜絕使用燃燒性能不合格材料。
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二0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標簽: 民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