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新修訂的北京節能法實施辦法獲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辦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昨天,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修訂案。
修訂的實施辦法中增加規定,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小城鎮、工業園區建設中應當率先推廣使用太陽能利用系統。
同時,辦法中還特別明確,新建建筑或者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的,應當按照規定安裝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
違反規定不安裝上述設備的新建建筑建設單位將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此外,今后“耗能”居住建筑將逐步進行節能改造,本市還將擴大民用建筑節能改造范圍,并推廣綠色建筑標準。
標簽: 日起